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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凡在我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引进人才在购买区内人才专用房时,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在引进人才办理人才专用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还有相应的政策倾斜。
余杭区“139”人才工程:培养10名40岁左右的、省内或市内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35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90名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2010年,培养选拔出省“151”培养人选5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20名。
关于《人才居住证》:凡外地人员以不改变户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的形式在余杭区工作或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依据本规定申领《人才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我区急需或紧缺专业的人员。
(3)持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紧缺工种中具有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4)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人员。
(5)个人在我区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
区人事局是我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才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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